第一四二八章 控股鹏发展(中)-《我的一九八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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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ok chapter list     「张S记,李市长,我同意鹏城市府转让的股份和价格,也承诺鹏发展的总部不迁移,我只提一个条件。」

    虽然李市长同意转让给淘宝控股公司的鹏发展股份(17.89%)同前世转让给新桥投资的股份相同,总价比前世(12.34亿元)还少了2.02亿元,但孙健一点都不认为淘宝控股公司占了国家的便宜。

    前世,鹏发展4家国有股股东同新桥投资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发生在2004年初,由于鹏发展的股份非常分散,国有股占18%,法人股占10%,社会公众股(60多万中小股东)占72%,新桥投资以净资产1.65倍的出价(12.34亿元)就拿到了鹏发展4家国有股东转让的17.89%股份,凭借17.89%的股份就控股了鹏发展,15名董事中占了7名,掌握了鹏发展的话语权和经营权。

    鹏城资产管理公司留下0.11%的国有股股份,在鹏发展董事会中拥有一个董事席位。

    新桥投资收购鹏发展17.89%的股份谈判时还同当时的法律规定发生了冲突。

    2002年11月,证J会、财政部、经贸委发布《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家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外资金融机构合并持有一家中资银行股份不能超过25%,单一外资金融机构持有一家中资银行股份不能超过15%。

    2003年3月,外经贸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外汇总局联合发布《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为新桥投资等外国投资者收购国内企业开了绿灯。

    鹏发展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如今还不能上市流通。

    鹏发展前世股改时,国有股和法人股股东将所获红股转赠给流通股股东作为股改对价,流通股股东实际获得的红股为每10股获1股,国有股和法人股股东的股份被摊薄。

    前世,A股市场上,市净率低于1倍的银行股比比皆是,国内投资者不买,国际投资者也不要。

    「孙总请说!」

    李市长和张S记以2倍净资产的价格将鹏发展17.89%的股份转让给孙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还避免落***卖国有资产的话柄,也给孙健讨价还价的机会,各方面都有交代,实现双赢。

    没有想到孙健没有讨价还价,只提一个条件,李市长和张S记当然不会反对。

    「张S记、李市长,淘宝控股公司控股鹏发展后,作为上市公司,鹏发展严格按照《公司法》经营,鹏发展董事长、行长的人事任免和重要经营活动由董事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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