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大量国内外知名的周边产品生产商希望能够得到植物大战僵尸的版权授权,还有许多快消品生产企业希望借鉴可口可乐的合作方式,与牧野科技进行版权合作,因为在他们看来,牧野科技反正不要版权费,无非就是要承诺曝光次数,那自己大不了把所有产品都许诺进来,给牧野科技最大的曝光度承诺,然后借此来提升销量。 可是,李牧却忽然间换了一个路子。 现在还想免费拿版权?晚了,可口可乐和麦当劳那是战略需要,现在《植物大战僵尸》的品牌溢价已经这么大,还免费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而且,李牧也不想让《植物大战僵尸》一夜之间就彻底烂大街,如果无论什么产品上都有植物大战僵尸的素材,那也相当于变相透支《植物大战僵尸》的生命力。 于是,牧野科技正式宣布,从现在起,《植物大战僵尸》将收紧版权授权,理论上一个行业,只会选择一家合作伙伴,而且挑选合作伙伴的考虑维度也会发生改变,从现在起,不只是要考虑曝光度,还要考虑实际出价,牧野科技会选择与性价比最高者进行合作。 有意思的是,微软的Xbox,以及索尼的PS,都主动找到了牧野科技,提出了一个合作意向:他们希望能够将《植物大战僵尸Online》移植到他们的主机平台中,而且两家都希望是排他性的独家合作。 至于合作的具体方式,两家公司给出的方案都差不多,都是采取游戏收费的模式,微软和索尼会给通过对游戏进行销售,来给予牧野科技游戏销售的分成。 李牧几乎毫不犹豫的就拒绝了这个合作模式,只是纯分成就想把自己的游戏一直到他们的平台上去,而且还想排他?怎么可能,简直是在做梦。 这两家游戏主机平台想移植自己的游戏,目的无非就是提升自己的内容库,同时抓住这个热度,让自己平台的玩家能够在自己的平台上玩到最热门的游戏,如果能够拿到独家合作,还是一个跟竞品拉开差距的好机会。 这种情况下,他们的诉求远大于李牧的诉求,于是,李牧让人分别跟这两家公司提出了自己的合作意见: 第一,分成可以,但两家公司必须支付保底金额,如果是不排他的话,每家企业支付三千万美元保底,分成金额如果达不到三千万美金,牧野科技不退,如果超过了,两家公司再分多出的部分给牧野科技; 第二,如果是排他的,除了保底之外,牧野科技还要求合作企业给予独家补贴,不给补贴,凭什么跟你独家合作?至于独家补贴是多少,李牧没有明说,让他们自己带价过来。 这和日后视频网站与内容方的合作一样,如果一家影视公司制作出一部网络大电影,他可以拿去跟任何一家视频平台合作,甚至跟所有视频平台合作,到时候根据播放量从各大平台结算分成,但是,如果哪家视频平台想买下一部网络大电影的独播权,那不但要给保底,还要给足够的补贴和资源倾斜,否则谁会放弃其他平台上的潜在利润,帮它去跟其他平台做竞争? 第(3/3)页